吕品田先生在《中国民间美术全集·社火卷·概述》中定义:“花灯,也成‘彩灯’”,是主供观赏或装饰的节俗灯具艺术,也是社火中具有相对独立观赏价值并起这载体道具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相传彩灯起源于汉代,兴于唐代,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唐玄宗时,元宵放灯三夜。至宋代,灯放五夜,京华沉浸在狂欢之中。2000多年来,彩灯作为一种独特的民间艺术,在不同程度上充实和完善着它们的审美品质和艺术形态,不断发展创新,成为中国民间艺术的一朵绚丽奇葩。彩灯艺术是灯的综合性装饰艺术,随着社会发展,人类创新了制灯理念,创造出不少彩灯品种,逐渐形成了品种万千的现代彩灯,通过彩灯,人们可以重温民族历史,整合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并从中体会到一种文化源远流长的深邃感,由此得到慰藉,感到自豪。人们对彩灯的感受。反映出彩灯继承、创新和发展,符合时代要求的统一艺术要素。
彩灯展示历经了从宫廷到民间、从室内到户外的过程,具有很强的个体随意性,彩灯的质量、展示规模等也很受制约。现代彩灯艺术从策划、设计、施工、布展都考虑彩灯的审美要求和艺术特色,而灯与景交融的布展形式也促进了彩灯艺术的发展。因地制宜,彩灯通常选择公共游乐场所进行布展,从观赏角度上,事先开阔,视觉冲击力强;从消防安全角度上,便于疏散人群;从艺术布局上将,富有条理,更主要是能与建筑、园林造景融入其中,使其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精巧别致的工艺灯,还是宏伟壮观的大型灯组,不至于园林山水之中,湖光山色,灯灯相映的奇妙景观,人民在观赏的同时产生共鸣,在情感上得到极大的满足和慰藉。